学分制收费管理下关于设置学生住宿等级的说明

作者: 文章来源: 时间:2019-04-08 点击数:

自2018年开始,我校2017级、2018级学生的住宿情况均由辅导员通过“学分制收费系统”统一设置,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。

     一、住宿等级设置权限

    住宿等级设置权限由各学院自主申请,由教务处协助进行权限开通。目前2017级和2018级住宿等级权限已经设置并可正常使用。

    每年新生报到前,各学院填写“学生住宿等级设置权限申请表”(详见附件1),增加开通各专业新生住宿等级设置权限。

     二、住宿等级设置时间

    每年7月初,辅导员老师根据老生住宿情况,分学年学期设置下一个学年每个学生的住宿等级,财务处根据设置情况,生成下一学年的应收金额。住宿等级设置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(具体时间参照通知),以免影响学生应收信息的整体生成。

    三、住宿等级设置方法

    我校学生住宿分为以下等级:8人间收费500元/年,6人间收费800元/年,走读学生免交住宿费、免费师范生免交住宿费。

    住宿等级设置步骤,请点击观看视频(详见附件2)

    四、报送纸质版

    住宿等级设置完成后,请打印汇总表,经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签字盖章确认后,报送财务处。住宿等级一经打印确认,不得随意更改。如有问题,请通知财务处进行单独处理。

    五、复学学生的住宿等级设置

    学生复学后,涉及到缴费的,请及时联系财务处单独进行住宿等级设置,以免影响相关费用的收取,造成学校的损失。

    如有疑问,请咨询财务处。(联系电话:86526052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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